卷一只钢笔睡觉

酒欲

烈酒可以完成上帝也未能具备的那种功能——这甚至证明了上帝并非无所不能,比如他无法创造出一个自己也搬不起来的石头,但酒精却能做到一点。因它能在人的思绪里创造王国,暧昧不明和模棱两可都在其中成为体面,人可以大肆挥霍自我耽于逸乐的面容,那是平常时分的小雀儿难以想象的极乐,或称之为狂欢夜的暗影,暴雨凛冽中的火焰。一位清醒着的弗拉明茨教授得衣冠楚楚,与烈酒纵意后的白衬衫流氓不太相像,这反差十分奇特,倒不在这亦正亦反的尺度,而是这位绅士脚下穿的这双鞋,它老是不变。是什么在作祟呢?膨胀的脚趾和紧缩的大有区别,“舒服地张开了大片毛孔”,便是酒精的功用。国王打开了城门,骑士归来,首辅大臣脱掉粘着鹅毛的礼帽,花架子、马戏团、动力列车沿街逡巡,人们互拍双臂以示激情,顽童滚着皮球儿张开本性,大狗也翘起长毛,喊叫。
任凭什么欲念都在此不成欲念,任凭什么纲常都在此非为纲常。烈酒提供一种不能称之为个性的选择,但人们就是愿意要它,因它和现世的规矩不相称,反而令人觉得好,觉得合适,觉得这东西我得要。

评论